在学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,协助学院纪委书记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,主持纪检监察处全面工作。
1.在党章及党纪规定范围内实施监督,维护党的纪律,监督检查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,以及遵守党章和党纪的情况。
2.贯彻落实上级纪委、学院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,督促检查全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。
3.强化源头预防,通过专题培训、案例剖析、廉政宣讲等多种形式,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,对全体教职工开展遵纪守法、履职尽责及廉洁从教(从政)教育。
4.监督检查学院所属各部门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、上级政策及学院决议、规章制度的情况,结合监督结果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提出意见建议。
5.牵头组织制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,指导并监督学院所属部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,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建议,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。
6.按党章党规及上级规定权限,受理对学院基层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,依法依规保护检举人和申诉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办理流程。
7.承办学院纪委自办违纪案件,负责案件线索处置、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立案审查调查及审理等工作,提出处理意见;对重大、复杂案件及时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,按程序报批办理。
8.负责学院专兼职纪检监察队伍的日常管理与能力建设,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;指导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,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与工作督查。
9.完成上级纪委、学院党委及学院纪委交办的其他纪检监察相关工作。
